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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貯存食材時,我們應注意「食物安全五要點」中的「生熟分開」和「安全溫度」, 確保食物品質。
生熟分開
在冰箱內,使用有蓋的器皿存放食物,以免生的食物與即食食物及熟食直接接觸。
存放即食食物和熟食在冷凍格上層;生肉、家禽及海鮮在冷凍格下層。
開封後的罐頭食物,存放在非鐵製的容器內並蓋好,才放入冷藏櫃上格。
煮熟的食物應趁熱吃,冷盤應在進食前才從冰箱取出,避免細菌滋生。
如烹煮後的食物並非即時進食,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下:
冷食存放在4℃或以下
熱食存放在60℃以上
經已殺菌的未開封食品和未成熟的水果不需貯存在冰箱內
如有剩餘的食物,應按照下列方法處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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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放在室溫少於2小時的剩食,可放入冰箱保存或在4小時內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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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放在室溫多於2小時但少於4小時的剩食,應在4小時內食用,不建議放在冰箱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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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放在室溫超過4小時的剩食應棄掉
必須先將食物冷卻後再放入冰箱,快速冷卻食物的方法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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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大塊的食物切成小塊,縮小體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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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在較淺的器皿內
安全溫度
保持穩定的冰箱溫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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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溫度計定期檢查冰箱內的溫度,確保冷凍格保持在4℃或以下,冷藏格保持在-18℃或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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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少打開冰箱,並縮短打開冰箱的時間,以免冰箱內溫度上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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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持冰箱內冷空氣流通,應避免把冰箱裝得太滿,最多只可放七成滿,容器間也應保留空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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✘
遵守「先入先出」原則,先清理或食用在冰箱中擺放最久的食材。
剩餘的食物最多只可保存在冰箱三天,並且最多只可翻熱一次。
進食剩餘的食物時,必須徹底翻熱至滾燙,並
不斷攪動以均勻翻熱食物。
參考文獻(按作者名字的筆劃排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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